苍南县慈善总会成立于2001年2月,是由热心苍南县慈善事业的公民、法人及其他社会组织自愿参加的联合性、地方性、非营利性公益社会组织,为5A级社会组织,主管业务单位为苍南县民政局。宗旨是遵守宪法、法律、法规和国家政策,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遵守社会道德风尚。汇聚慈善力量助力共同富裕,发扬人道主义精神,筹募慈善资金,开展社会救助,扶助弱势群体,助力乡村振兴,促进公共福利事业发展,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。
近年来,苍南县慈善总会荣获“浙江省品牌社会组织”“浙江省2024年度最佳慈善组织”“2024年度浙江省慈善联合总会先进会员单位”“温州市品牌社会组织”“温州市义工工作组织奖”“社会组织慈善楷模”等奖项,慈善项目、慈善工作、慈善捐赠、志愿服务也多次荣获“温州慈善奖”。
二十五年来,苍南县慈善总会积极开展“困难大学新生慈善助学”“医疗救助慈善补充保障计划”“慈善大病救助”“慈善温暖新闻行动”“铭记项目”“九龙爱心港湾”“情暖重阳”等慈善项目,项目范围涵盖助医救急、助老护老、助学扶智、助困纾难、扶幼助残等方面。同时,积极推进下属各基金开展多样化救助活动,不断加大对公益组织和扶贫基地的扶持力度。截止2024年12月底,累计筹募款物7.03亿元,救助支出5.8亿元,惠及困难群众超40.5万人次,为配合政府实施社会保障制度,维护社会公平,促进社会稳定,构建和谐苍南做出了重要贡献。
目前,苍南县慈善总会下属共有18个乡镇慈善会及教育、水务、农商行、网联分会、民族团结进步促进分会、义工分会在内的6个部门慈善会,427个村社实现慈善工作站全覆盖并成立相应慈善帮扶基金,有效构建起“县-镇-村”三级慈善服务平台及义工队伍,形成“政府主导、社会协同、居民参与”的联动格局。此外,县慈善总会共有下属各类慈善基金491个(含冠名基金2个、小额冠名基金39个、部门行业基金22个、社区基金1个、村级慈善帮扶基金427个)。
苍南县慈善总会严格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》等法律法规,坚持依法行善、规范运作,确保募捐、救助等各项工作公开透明、有序开展。在捐赠接收环节,严格履行手续,及时向捐赠方开具《浙江省公益事业捐赠票据》,并认真做好登记造册。建立健全款物交接、保管及财务管理制度,确保慈善资源和资金管理安全规范。实行独立会计核算,配备专职财务人员,开设独立银行账户,严格遵循国家有关规定。资金的募集和使用均接受财政、审计等部门的监督与审计,并定期报送资金收支情况。每年开展财务审计与社团年检工作,定期召开理事会,接受监事会及理事监督,并通过多种形式及时向社会公开善款收支和使用情况,广泛接受社会监督。